西藏自治区调整光伏电站电价,促进降低社会用电成本

2023-11-24 07:19:00
来源:光伏100

11月18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全区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引导降低社会用电成本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对光伏电站的电价调整和分类,以更好地促进太阳能发电的发展和降低社会用电成本。

根据通知,光伏电站被划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这是根据电站的分布情况和运营模式进行的差别化分类。这种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反映不同类型光伏电站的特点和运营成本,为制定合理的电价政策提供依据。

对于集中式光伏电站,执行上网标杆电价为0.10元/千瓦时;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中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也执行相同的电价。而对于选择“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执行上网电价为0.25元/千瓦时。这些价格均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目录范围内。

此外,对于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的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执行上网电价为0.25元/千瓦时。这一政策旨在推动新能源的发展,同时鼓励电力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之间进行更多的直接交易。

此次电价的调整,不仅体现了西藏自治区政府对新能源发展的重视和支持,也为降低社会用电成本提供了积极的引导。随着新能源技术的不断发展,西藏自治区在新能源领域的投资和发展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通过优化调整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将有助于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促进新能源的发展,同时也将为社会用电成本的降低带来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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