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6月底江西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2907.1万千瓦,占发电装机总容量50.1%
截至2023年6月底,江西省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达到了5803.7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了2907.1万千瓦,占全省全口径发电装机总容量的50.1%。这一数据显示,江西省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已超过煤电装机,成为全省发电装机的主要组成部分,这标志着我省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转型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
近年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密切跟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总体工作创一流、单项工作争先进”的努力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主题教育总体要求,推动新能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江西省在新能源装机比重方面位居中部地区前列。自从“十四五”规划以来,全省新增的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了858.13万千瓦,仅2023年上半年就新增了346万千瓦。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在全口径发电装机总量中的比重提升至38.3%,在中部地区名列前茅。
江西省的新能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省发展改革委积极贯彻国家关于可再生能源消纳的重要要求,连续4年成功完成国家考核任务。到2022年,全省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达到了31%,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达到了15%,实现了国家下达的激励目标。这为控制能耗总量、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做出了积极贡献。
江西省的新能源发展为保护蓝天作出了积极贡献。到2022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了451.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了21.62%,占全口径总发电量的25.31%。全省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总量达到了230.38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了688.82万吨标煤的能源,减排了1717.24万吨二氧化碳、51.66万吨二氧化硫和25.83万吨氮氧化物,为全省打赢污染治理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持。
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在确保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有计划地逐步降低传统能源的比重,并坚持优先发展新能源,大力发展不动摇,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清洁能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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