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能源局:未暂停风光项目的立项、备案、开工
最近有市场传闻称广东省已经暂停了地面集中式光伏和陆上风电项目的立项。对此,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工作人员在7月4日对这一传闻进行了回应:“我们并没有说要暂停立项,只是建议企业暂时不要新增备案和核准。并没有一刀切地说不允许开展项目。如果企业坚持要进行核准备案,我们会与其明确项目开工后可能存在的问题,例如项目是否能够盈利等,并需要企业自行权衡相应的风险。”
事实上,作为光伏平价政策执行以来脱硫煤标杆电价较高的省份,广东以每千瓦时0.453元的电价吸引了许多新能源投资者。在2021年,广东省的光伏项目备案新增规模超过32GW。
为了合理规范光伏项目的开发,广东省在2022年下发了《关于规范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指出光伏累计装机容量已经超过9000万千瓦,严重偏离了每年实际开工和新增并网规模,也与广东省的资源条件不符,出现了跑马圈地、倒卖土地资源和恶性竞争等问题。
而此次传闻可能与广东省新能源项目的跑马圈地现象有关。一些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次核查可能是由于之前出现了跑马圈地和恶性竞争等问题,通过整顿来清理虚假项目,推动项目有序开发。
为了合理有序地推动广东省内新能源的发展,广东省能源局在今年4月发布了《2023年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指出将组织对已备案但两年内未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开工为项目开工标志)或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进行全面细致核查,依法废止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
同时,广东省发改委和广东省能源局在今年5月发布了《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对于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需要配置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10%、时长1小时的新型储能设施,并且新型储能电站的投产时间不得晚于项目本体首次并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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